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旌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List/796/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公安局联系(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环城北路,电话:0563-8617059)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县信息中心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部门文件、应急管理等信息,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透明度明显提升。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41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户籍服务11条。其中,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6条,执行和结果信息187条、监督保障信息13条,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8条。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2020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决策公开34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68条、新闻发布25条、政策解读21条、回应关切15条、监督保障11条。
(1)决策公开。一是做好政策文件的发布工作,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发布。二是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2)执行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公安工作报告、重要政策等的任务分解及落实情况。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办理建议提案的答复。
(3)管理和服务公开。机构改革后,做好公安局领导分工及内设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简介信息、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我局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外,还通过公告栏等形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员为直接责任人。(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宣传展板、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帮助解决各事项。
(五)监督保障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经办人员信息,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围绕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载体和制度等方面,制定操作规范和具体发布要求,定期组织测评考核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12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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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5 | +324 | 297 |
行政强制 | 2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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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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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1032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有待提升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弱项,有些栏目内容少,更新不及时,解读不到位;二是对信息工作的及时性、政策性理解不够,对于一些专业性比较强信息,缺乏工作的敏感性,容易被忽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各栏目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下步工作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和发布。
二是提高服务意识。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做好公安政策信息解读工作。学习其他县市区优秀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与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网各栏目内容,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了解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法定性,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
四是进一步加强局内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0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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