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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旌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List/796/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公安局联系(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环城北路,电话:0563-8023257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县信息中心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部门文件、应急管理等信息,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透明度明显提升。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69条,突出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户政服务、社会治安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分别公开2017、2018、2019年3年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刻制服务指南,我局按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并重,在增加发布数量的同时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一是要求上报信息的部门从源头上把好信息质量关,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的同时,力求保证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有帮助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县政府信息中心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通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县政府、县信息中心的工作指导,认真按照新版《县(市、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对分局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规范调整,并将相关栏目信息进行迁移、调整、删除和完善。二是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规范对公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事项服务指南的编辑录入发布,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三是推动微博、微信平台建设。2019年分局在微信公众号“旌德警方”、微博“旌德公安在线”上发布反映旌德公安扫黑除恶、交通安全管理、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工作信息697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我局及时对外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3

2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3

32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00

268127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不断增强,公开领域的群众诉求不断增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警种部门对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把握不准,对公开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个别部门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主动谋划、安排部署比较少。三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开,对结果公开比较少。

(二)2020年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调动各警种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学习,组织涉及民生较多的交警、治安、出入境大队等警种有关人员强化培训,加强业务学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的放矢。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