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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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09:22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环城北路徽源国际酒店东南侧约40米;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2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旌德县住建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旌德县住建局立足住建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一是按要求发布信息,定期检查更新频率,保证公开时效。二是严把政务公开“四关”,从明确责任、保密审核、公开质量、系统运转着手,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三是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02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信息182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520条、政策文件1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4条、建议提案办理37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2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旌德县住建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受理群众的申请,畅通各窗口受理渠道,准确有效地满足群众对各项信息的需求。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发布解读和清理在信息发布上,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旌德县住建局着眼住房保障、推进城市更新、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主动加大公开力度,聚焦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运维及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定了县住建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把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各科室,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数量有待增加,内容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加强信息联络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将信息收集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围绕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以及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发布,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推进全县供水、供气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指导旌德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对照供气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