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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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425条。其中涵盖政策法规 ,机构设置,财政资金 ,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精准脱贫,权责清单,招标采购 ,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方式、申请程序、申请内容及我局做为公开义务人应作出的答复方式、答复期限及违反相关规定应追究的责任等。除我局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没有接到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我局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不同环节的工作流程,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制度,明确相关科室为政务公开信息收集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及时修改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相应栏目进行整合完善,更加突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2、深刻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并充分利用我局政务公开栏、单位电子屏等落实宣传新《条例》工作,在我局政府公开网站政策法规栏和政策解读栏分别进行了新《条例》及其解读公开宣传,并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新《条例》宣传标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减8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增6项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增加1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四)无法提供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由于住建工作任务繁重,我局只能安排一名办公室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不能保证专人专职从事政务公开。造成部分信息更新滞后,无法及时公开信息。
⒉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公开更全面、及时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配合、自觉履职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将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多元化公开渠道,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