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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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0:00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有关规定,特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现将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旌德县住建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将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台阶。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旌德县住建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要求,认真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针对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民生及重点领域信息栏目进行及时、有效和重点更新,主动回应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上的热点问题。2020年,全年共发布和更新信息615条,其中“政策法规”56条,“重大决策公开”50条,“建议提案办理”25条,“ 机构设置”11条,财政资金“6”条,应急管理“18”条,“行政权利运行”193条,“住房保障”60条,“新闻发布”19条,“政策解读”23条,“主动回应”20条等。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目(http://www.ahjd.gov.cn/Openness/)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环城北路,邮编:242600,电话:0536-8602700,邮箱:jdxzjw@126.com

(二)依申请公开

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已严格在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工作作为宣传住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形式,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列入县住建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中。明确分管领导,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各股室、站、中心按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切实保障了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并严格遵守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责任追究以及三审制等制度。2020年,我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并不定期组织局属各股室、站、中心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与检查等活动,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测评整改任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对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调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加强行业系统指导落实标准,创新实践提升标准落实质量效果,抓好信息保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制”,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日常管护,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加强学习、强化监督,严格确保了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从源头上杜绝错发、补发、乱发等现象。同时认真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梳理我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地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01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部分政策解读生动性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内容需要深入细化。三是信息发布的样式较为单一,缺少音、视频等新颖的方式。四是发布的信息与公众互动性还有待继续加强。

(二)下步工作改进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继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突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民生工程相关信息的公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各类有效信息,主动回应与关切舆情。通过不断的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及时有效更新相关栏目,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