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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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司法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08:48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15号,电话:0563-860427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并按照各项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93条。其中政策法规58条,重大决策公开26条,规划计划1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5条,建议提案办理28条,机构领导3条,机构设置17条,财政资金44条,应急管理1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6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139条,招标采购24条,新闻发布11条,政策解读24条,回应关切27条,监督保障28条,人事信息5条。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满足公众对信息量的需求,丰富栏目信息内容,整合分类各种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发布,力使每一条信息都能发挥其价值。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持续维护信息公开网上 “依申请公开”栏目,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多举措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旌德普法”微信公众号为主体,持续增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2年我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但对照县委、县政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精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3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效: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优化工作机制,根据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着力优化公开、解读、发布的各项工作流程,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