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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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旌德县江村大道政务新区1号楼,电话:0563-8022661。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19年旌德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政办〔2019〕39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31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12条;我局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优势,加大信息服务能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经济运行情况栏目,我局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数据,2019年度共公开统计数据类信息48条,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0条。
县统计局部门文件的审批及日常信息的发布均按制度执行。部门文件由各股室负责起草后,按要求填写发文稿纸,原稿交分管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局长签发,局收文员收到发文稿纸,见局长签字后平台发文;县统计局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局内各股室需要公开发布的文件或信息,先由分管负责人核稿,审核无误后交由局办公室审核,重要的、敏感的、全局性信息及数字信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层层审核无误后,才能公布到政府信息网站。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12月5日,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目录调整工作,按照省目录规范要求,县统计局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后期,继续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政府公开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将涉及到全县统计事业发展的各种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局的职责职能、出台的各类文件等全部挂网,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县统计局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局内各股室、普查中心、调查队需要公开发布的文件或信息,先由局办公室审核,一般性事项由局分管领导审批,重要的、敏感的、全局性信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由分管领导对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形成了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各栏目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没有充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三是局内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0年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网各栏目内容,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了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法定性,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局内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为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宣传工作,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