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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来源:旌德县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旌德县江村大道政务新区1号楼,电话:0563-8022661。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19年旌德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政办〔2019〕39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31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12条;我局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优势,加大信息服务能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经济运行情况栏目,我局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数据,2019年度共公开统计数据类信息48条,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0条。

县统计局部门文件的审批及日常信息的发布均按制度执行。部门文件由各股室负责起草后,按要求填写发文稿纸,原稿交分管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局长签发,局收文员收到发文稿纸,见局长签字后平台发文;县统计局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局内各股室需要公开发布的文件或信息,先由分管负责人核稿,审核无误后交由局办公室审核,重要的、敏感的、全局性信息及数字信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层层审核无误后,才能公布到政府信息网站。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12月5日,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目录调整工作,按照省目录规范要求,县统计局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后期,继续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政府公开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将涉及到全县统计事业发展的各种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局的职责职能、出台的各类文件等全部挂网,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县统计局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局内各股室、普查中心、调查队需要公开发布的文件或信息,先由局办公室审核,一般性事项由局分管领导审批,重要的、敏感的、全局性信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由分管领导对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形成了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各栏目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没有充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三是局内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0年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网各栏目内容,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了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法定性,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局内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为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宣传工作,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