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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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8-06 00:00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字体:[ ]

 

2012年,我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历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由于人事变动和机构调整,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朱立平局长担任组长,并确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长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局办公会经常听取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已融入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中。我局把政务公开意义、要求等内容列入局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利用局内外网、周一学习例会、组织干部参加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干警深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形成了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加大对政务公开经费的投入,办公室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电脑等装备,档案实行软件管理。为方便来访群众知晓司法行政职能。

二、充分利县信息公开及本局网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政务公开宣传专栏、机关内外网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全局同志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同时,发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开本局部门领导、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和司法行政业务,截止目前,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公开信息48条,被省法制办采用信息9条,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

三、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强化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在办公楼大厅设置公示牌。一是通过内部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主要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屡职情况、干部考核奖惩、季度财务收支、招待费使用等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二是通过会议、文件公开。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四是通过网络公开。我局在及时更新录入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的同时,还在司法行政专网上公开我局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开党风廉政、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公证律师、社区矫正等多项业务工作动态,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督电话。三是县公证处将公证收费标准、执业公证员基本信息、举报监督电话公示上墙。做好公民咨询热线办理工作,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好登记受理,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局一直注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试行)》、《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局对各处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处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处室的整体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三是加强监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局政工监察室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四)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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