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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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5:52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27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26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做好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的公开,2023年及时更新、公开各类信息1294条,其中部门文件12条、规划计划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6条、建议提案办理28条、财务资金16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317条、回应关切28条、公共监管信息4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分类办理,严格答复程序,统一答复格式。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均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并取得理解,确保群众满意。2023年,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坚持由办公室负总责、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局领导统一审核发布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检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重点检查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全面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审查环节,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三是丰富内容,以信息公开的最大化和有效化为准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依托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更新发布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质量发展、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消费维权等领域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高效透明、栏目设置更新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和信息保障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强化股室、单位公开主体责任意识,由各股室、单位明确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栏目内容更新,围绕评估考核和日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信息员开展精准指导督促。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9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二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机制,继续完善和规范网站平台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畅通政民互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三是梳理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好相关栏目内容的更新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