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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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1:12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德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老路32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1055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全面、准确公布有关内容。本着规范、高效、便民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予以依法公开,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1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716条、重点领域栏目145、重大决策预公开26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2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共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因依申请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响应、认真办理,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委健全组织架构,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科室、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委按上级要求,积极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设置,2023年,我委新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优化生育”“健康旌德”“统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并积极做好相关栏目信息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

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对上级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按时完成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023年我委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针对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卫生健康领域的学习仍需加强,工作人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人员更替交接也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形式也较为单一

2024年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明晰研判和起草过程,更加注重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规划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等形式化解读,切实提升解读质量效果。后续将创新解读方式。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工作交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传帮带,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列入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实施计划,确保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有序推进,明确委办公室为牵头股室,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对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要素进行深入讨论、逐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