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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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0:49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旌德县西门老路32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44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29条,新闻媒体共692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2条,意见征集、意见反馈2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2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7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13条,行政权力运行226条,新闻发布18条,主动回应339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12条。“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6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委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网站、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短信平台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完善了《公开指南》,供群众查阅使用;优化了信息分类,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增加了疫情、健康等栏目,发布群众所关心的动态。完善“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负责“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发布与运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学习新条例,多次参加县政府召开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二是日常工作监督,委政务公开负责人员每天登录政府网站查看目录预警并进行相应内容的更新,每月检查定期更新栏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进行。三是积极整改落实,根据政务公开办的问题报告积极查缺补漏,按照标准及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让政务信息的公开更及时、规范、准确。

2022年我委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方面,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各界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加强调研和业务培训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群众需求和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各股室、各单位现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素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