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旌德县招商合作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招商合作中心联系(地址:旌阳镇篁嘉桥开发区管委会三楼,电话:0563-8601477)。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旌德县招商合作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主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政务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条,其中:机构领导11条,政策法规32条,应急管理18条,精准脱贫21条,政策解读22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2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1条, 重大决策预公开10条,人事信息4条等。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重点围绕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规范政务信息获取、制作、处理、保存等过程,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四)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抓好条例宣贯。组织干部学习《条例》等政务公开知识,不断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少数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2021年改进措施
1、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
2、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3、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发布力度,完善决策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
4、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