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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7-03-28 00:00 来源:旌德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字体:[ ]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招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根据旌德县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招商局领导高度重视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条例》要求,由局长亲自部署,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分管,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项,并配有信息专干,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截至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电子政务工作成绩显著。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填报纸质和网上两类政府信息,确保了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正确和有效的施行,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快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按规范编制,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布;三是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保密审查及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

(二)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招商选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着力建设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确立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三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及时便民原则。信息提供科室提出初步意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涉及敏感问题的重大事项,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公开与否;办公室根据保密要求进行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一)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我县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重要政策法规、招商工作最新动态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结合招商选资的工作职能,我局还通过推介会、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了我局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从而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四、信息公开情况和效果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发布和更新信息。一年来,我局信息更新及时、规范,包括政府信息、工作动态在内的所有公开信息均未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由于招商业务繁重,人手较为紧张,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7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类目和内容,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打造高效的政策平台和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