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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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5:05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3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43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的向社会公开。2022农业农村水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6条,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目标要求,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公开发布信息,经发布者初审,部门负责人再审,分管领导终审后再发布,保障信息发布的质量。同时定期开展自查,加强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安全和信息保障情况的监测力度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管理。制定了《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业务的水平。加强沟通学习。密切与政府政务公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查漏补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配合县政府办做好目录规范、优化升级和内容发布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对照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上传至监督保障栏目,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31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要求解读部门熟悉并掌握解读七要素,用精炼的语言进行要素整合,让人一目了然。解读材料形成后要反复推敲,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审阅修改后发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发布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季度信息自查力度,对照政府办反馈的测评报告,详细梳理内容发布要点,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