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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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城东路与环城北交叉口;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367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办信息中心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挖掘、筛选、整理有价值信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社会满意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较好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县人社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旌德人社”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025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3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2条,规划计划1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2条,建议提案办理11条,机构领导6条,机构设置15条,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5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58条,部门项目5条,应急管理1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5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119条,行政执法公示7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招标采购22条,就业信息181条,社会保险78条,新闻发布15条,政策解读20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10条,乡村振兴10条,人事信息26条,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旌德人社”全年发布信息3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已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主动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设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落实信息发布“三审” 制,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词等内容,发现疑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人工再审核,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保证公开信息质量,我局建立多项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人社局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确定专人负责,并积极开展传帮带工作,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主动安排新任专职人员全面对接县政府信息中心开展学习交流,通过在线指导、面对面辅导等方式,学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具体点位,全面梳理失分项目和问题根源,确保每项指标都搞清楚、弄明白、整规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更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常效管理机制,相关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四是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宣传的形式、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要求,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梳理,发布重点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和政务参与率。三是加强监督,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