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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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宣城市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人社局联系(地址:旌德县政务新区城东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电话:0563-8603676)。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信息总体发布量为602条,其中,新闻发布会参加场次1次,政策法规49条,规划计划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8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7条,财政资金26条,其它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418条,回应关切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程序和原则,认真审核政务公开内容,主动与各股室、二级机构沟通,严把信息安全关,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再发布。各股室、二级机构信息上报经办公室统一发布。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以及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县政府办召开目录调整培训会议,组织县直部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批次集中办公,及时完成县直部门及乡镇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同时做好栏目信息的迁移、修改、完善。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级的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监督保障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工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配合报送有关信息,由局办公室具体汇总协调,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我局及时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开工作的反映和意见,并设立了信箱、联系电话,随时接受各界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增1项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增2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0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30930.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
(二)2020年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二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务公开实效。
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9年,我局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自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