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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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0:24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jd.gov.cn/XxgkContent/showList/808/0/page_1.html)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7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35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单位网站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6条,点击量达42085人次。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及时公布财政专项资金信息6条、预决算信息16 二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全年发布解读信息10条,包括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 三是增强回应关切,发布群众回应关切信息8条,四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完成林业局权责清单,发布行政权力目录、流程图及行政结果信息16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严格依法依规申请,加强工作总结,不断提升依法申请的水平,完善各项办理程序和各项环节的手续,准确有效地满足群众对各项信息的需求。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业务水平。安排专人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管理和信息发布,严格遵循信息更新、审查、发布等工作流程,严防涉密内容公开,对网站信息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落实安全防护,账户密码等安排专人进行维护,电脑终端安装360杀毒和安全卫士等防护软件,有效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确保账号信息不被窃取、信息内容不被篡改。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事后监管制度等审查机制,有力保障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林业工作要点,制定全年重点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导相关人员及时纠正错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监测。安排专人每日及时登录局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及时处理出现的预警及其他情况,并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积极主动与市林业局对接,对全县涉林企业采取抽查事项全覆盖模式进行抽查,并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对外公示。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和保密审查,并对录入和审核发布相分离。同时,逐项对照考评检查指标,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各栏目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测评发现问题。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其他解读产品数量较少。二是虽然能够主动公开林业发展各项政策和工作动态等,但群众关注度和知晓度还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年,我局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瞄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走好网络群众路线。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文字解读的规范性,提高解读质量,确保群众及时有效地了解林业惠民政策。结合文件内容,适情采用简明问答等方式进行解读。二是及时、准确公开涉林政府信息,努力讲好林业故事,不断扩大涉林政策落实和宣传的成效,提升群众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职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和各科室职责,切实推进工作取得成效。同时主动公开林业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森林火险预警、有害生物防治、增绿增效、林长制等各类基础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围绕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做好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野生动物危害、林地审批等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