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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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1 00:00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旌德县林业局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全县林业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修订了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与目录建设

  1、目录建设。2017年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多次对目录进行调整,我局积极按照会议精神进行目录和组配的调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林业工作开展情况。

  2、创新公开方式。

  依托县政府公开网站,开通旌德林业微信公众号,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将网站列为我局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以我局设在行政服务大厅的办事点为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避免“暗箱”操作等问题;以新媒体运用为重要手段,在有效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充分挖掘网络、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基础信息公开

  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属主动公开的,均按照主动公开的目录和时间要求公开,经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后,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栏目中发布,或者通过上级网站、有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方式及时发布,政府公开内容涵盖部门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招标采购、新闻发布、决策公开、机关建设、依法行政、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通知公告、要闻动态、基层动态、文明创建创建等受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类别。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申请人前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承办人大2件建议事项,已全部公开办理复文。政协无提案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2017年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各科室、部门配备兼职政务信息公开人员,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上报本科室、部门的公开信息到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对本科室、部门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保密性负责。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高标准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能力有待提高。2018年,我局将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围绕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对林业信息的公开,完善工作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继续推进政务微信建设,运用公告栏、广播、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信息到达率。

  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7号;

  联系电话:0563—860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