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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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林业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0:00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旌德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林业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7号,电话0563-8603566)。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路径,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部署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疫情防控、林长制改革、森林防火、财政专项资金发放、行政权力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监督保障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在单位网站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76条,点击量21176人次。修订完善了《县林业局新闻发布会制度》,4月份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即旌德县林长制改革工作推进发布会;公开政策解读34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16次,负责人解读9次,其他解读9次;公开主动回应10条;主动公开了县林业局2020年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权责清单以及各类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等。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了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工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主动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主动公开了202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经费、林业增绿增效项目等部门财政项目目标及绩效表,公开了林长制改革、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我局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外,还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报纸、网络、公告栏等形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业务办理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涉林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多元化信息平台,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基础上,设立旌德县县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多渠道传递信息,各部门各股室整体协同、形成响应迅速的政务公开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二是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县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年度报告、考核、监督和社会评议等规定制度,落实流程;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阵地作用,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15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20

54

行政强制

2

1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15.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主动公开工作的创新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21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拓宽工作思路,更新工作理念;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林业的信息服务,为新时代林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