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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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9:52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联系(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中路7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488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聚焦文旅工作定位,依法依规统筹做好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公共文化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8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364条,基层政务领域公开信息3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有序落实上级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时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有效沟通,及时满足个性化信息需求,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审查,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进一步优化了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栏目建设,明确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确保责任明晰,内容规范,更新及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旌德文化旅游”作用,全年共计推送350余篇信息,专栏推送15期“新徽菜名徽厨美食新品”,聚焦旌德文旅工作发展,加大宣传报道。

(五)监督保障

对季度测评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照考核标准,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定期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发布在“监督保障”栏目,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府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配套制度等,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会议,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提升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二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设置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发布信息,全力推进文旅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文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更新文旅行业的政策和服务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如及时发布公共场馆的免费开放时间、公益性文化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营造文旅行业的良好环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