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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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旌德县文旅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西门中路7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488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县文旅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加大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公布“送戏进万村”、“文化大礼堂”等文化惠民工程落实情况,提高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二是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及时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四是通过媒体发布会、门户网站发布等形式,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文化惠民民生工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旅游方面政策进行公开回应。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98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7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3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30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15条,行政权力运行145条,部门项目16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5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12条等。全年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5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安排一名办公室同志为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协调工作,并且明确了联络员工作职责,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载体,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文旅融合和政策宣传的解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县政府信息中心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并及时在平台上进行目录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将公开事项分解到各责任股室,明确到人,实现定岗定责;同时细化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机制,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加强学习、培训,着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以局微信公众号为重要载体,并通过设立市公共文化设施查阅点、加强与新闻媒体宣传合作、接受电话咨询投诉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0(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规范;二是业务人员学习不精不深政务公开思想存在偏差,认为只需报送重大事件;三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情况有待提高。

(二)下步工作改进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和提高:一是继续加强学习,规范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二是进一步严格要求各股室负责人重视并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以此推动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