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13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文旅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旌阳镇西门中路7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488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立足文旅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公布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发布的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全面梳理和优化公开工作流程,逐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并通过网上专栏展示出来。2022年,我局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77条,其中主动公开领域信息340条,基层政务领域公开信息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内容为提供旌德县A级旅游景区、文保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的名录数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可以公开内容,我局第一时间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和复印件资料寄送给申请人。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最新政策和政策解读等相关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县文旅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在政府办的指导下,新增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公共文化服务等栏目,做到定期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审制,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

2022年我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质量上有较大提升,但是也看到了其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少数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不深,对公开的意义理解不够全面,导致重视程度不够高,与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配合不密切;二是存在一些领域公开质量不高,如政策解读方式缺乏,单纯罗列政策内容。

根据存在问题,我局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二级机构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