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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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4:58 来源: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政务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17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步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健全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县政府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涉及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日常工作运行方面公开常态化,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发布2022年,我局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4其中“机构领导”16条,规划计划12条,“人事信息”13条,“政策法规”5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4条,“财政资金”13条,“招标采购”24条,“新闻发布”26条,“建议提案办理”2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47条,“政策解读”18条,“监督保障”22条,“回应关切”19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大厅设置“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积极解答办事企业和群众咨询,对当场不能解答的问题建立记录反馈机制,确保群众得到准确答复。除此之外,我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员与网络评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数据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局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依据“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局领导和股室、中心负责人的职责,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程序监督,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和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查责任人,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督查,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制度,为信息公开的畅通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把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规范信息内容,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