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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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政务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17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基层信息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561条,其中县本级公开33条、部门信息公开528条;部门信息中公开机构和人事信息37条、政策解读3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62条、回应关切50条,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4条

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县1868项政务服务事项已上线安徽政务服务网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事项清单要素信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确保网上可办。在市级统筹指导下,完成级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摸底,并完成同“皖事通办”平台对接,逐步完善电子证照、电子云签的归集量和覆盖面,加应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使用率,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二是深化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根据企业群众高频需求,梳理上线7×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自助办理事项100余项。三是深化“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建设。在政务大厅实行“扫码+测温”准入的基础上,完成“安康码”扫码取号、一码通办、扫码收寄文件等项目建设,实现了扫“安康码”取号、办事等业务,方便群众自助办事,严格疫情防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暂无依申请公开受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数据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任务分解表,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自助服务区设置了政务公开专区,添置了台式电脑及电脑触控屏,丰富了公开形式,优化了政府信息查阅环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常态化发布。二是加强整改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网查情况、专项网查情况、信息公开发布规范性专项自查等,逐项对标对表进行整改1次,对已发布的信息坚持“回头看、再排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参加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学习、整改4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继续开展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政策,增强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基本原则,做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进行,并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多样式形式,抓好重大政策的解读,提高解读质量。

三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及时公开“安康码”、“皖事通”、“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