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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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1:06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29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旌德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测评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基层服务公开,不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财政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首页设置民生工程、财政预决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栏,专门公开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及主动公开内容等,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地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2、承担着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的信息公开。在县政务信息公开首页承担着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年度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民资金、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直达资金)的信息公开,财政各相关业务股室按月、季或年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由局信息发布专员及时发布。

3、及时公开县政务信息公开财政子单元相关模块信息。在县政务信息公开财政子单元,设置统一模块,重点公开政策法规、年度规划计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招标采购、“双随机一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

4、做好政策文件库文件公开。在政策文件库专栏及时公开部门政策文件,2022年度共公开财政部门政策文件5个。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8条,截至目前点击量共计达160054,其中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251条,部门文件25条,重大决策公开24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9条,建议提案办理19条,财政资金33条,应急管理10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5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130条,招标采购14条,新闻发布14条,政策解读17条,回应关切20条,监督保障22条,乡村振兴10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所需材料、申请方式和流程等内容,2022年度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一件,已答复申请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局信息中心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他科室做好协调配合,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政务公开机构人员调整情况报备县政府信息中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要求,做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及时更正不规范、不正确的信息内容,确保所发布信息及时、规范、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着重做好财政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财政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首页设置民生工程、财政预决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栏,专门公开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及主动公开内容等,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地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在县政务信息公开首页承担着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年度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民资金、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直达资金)的信息公开,财政各相关业务股室按月、季或年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由局信息发布专员及时发布。在县政务信息公开财政子单元,设置统一模块,重点公开政策法规、年度规划计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招标采购、“双随机一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按照县政府办信息中心要求规范各栏目信息的发布,按照每月、季度检查结果做好整改提高,对照考核要求充实各栏目信息,改进工作不足。

2022年我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质量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深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学习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吃透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社会群体的信息需求,结合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站建设。同时,针对社会群体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将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主动公开相关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和监督。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做好每条信息的审核,重点筛查错别字和表述不正确的字段,做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严禁涉密信息在网上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