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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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09:56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河东中路195;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18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城管执法局紧紧围绕《旌德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措施,注重实效,扎实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城市管理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条,其中“基层两化”栏目发布信息269条、政策文件16条、建议提案办理21条、机构设置15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309条、回应关切33条,“旌德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9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坚持先审后发,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公开平台管理流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及时高效公开,对照上级指导标准,梳理单位政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确定公开时限,统一发布格式,确保政务公开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平台便民性和可读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配合,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全县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多次召开城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安排专人对各股室队所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城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公开机制更加完善,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精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力度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方式,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和渠道,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组织经办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加强保密和信息发布方面的专题训练,规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服务功能,加大信息推送频度。二是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办公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