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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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0:04 来源: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篁嘉大道5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21321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旌德经开区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全面的信息化治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222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8条,包括财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按类别,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关切13条,发布群众最关切问题信息,回应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政策解读11条,包括上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和其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合规、答复准确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所产生的依申请信息进行及时签收办理。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方面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逐级审核校对,确保信息公开的同时做好相关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方便公众及时准确的获取相关信息,我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主要公开的信息平台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分解2023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具体牵头和责任落实单位,梳理形成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2023年我委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认为可有可无。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监督评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时进行逐项全覆盖更新,对相关栏目没有更新内容的,按照要求作出了说明,有效的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对相关部门推进工作缓慢的个别信息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及各项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清单化逐一通报整改完成情况,对未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内容,进行限期整改,较好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发挥代办服务中心作用,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投资服务体系,打响“旌牌管家 ”服务品牌,打造一流政务服务软环境。落实联系企业、项目包保制度,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实行清单管理,提供“全程式、 跟踪式、保姆式 ”服务,有针对性解决问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主动送政策、送服务上门,及时兑现各项惠企政策,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