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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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兴隆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08:57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兴隆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兴隆村104号;邮编:242608;联系电话:0563-8618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以服务群众、方便百姓为立足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全镇围绕大局,积极贯彻省、市、县各级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在认真抓好信息审查审核的基础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9 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10条,村级公开148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19条,建议提案办理14条,人事信息24条,财政专项资金248条,政策解读15条,回应关切26条,乡村振兴14条,基本医疗卫生65条,社会保障53条,促进就业15条,社会救助41条,生态环境3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主动公开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二是按照县政府办统一安排,按月及时做好基层“两化”平台栏目更新,按照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最新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动态调整栏目内容,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切实提高公开实效。三是利用线下公示栏、LED显示屏,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加大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工作调度和监督指导,确保政务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三是积极采用社会评议。充分利用县政府第三方社会测评机构对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考核结果,及时做好网站整改,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和制度。

2022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成绩良好,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策决策的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内容了解不够深入,无法详尽的做出解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有待加强宣传推广。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努力,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务新媒体工作责任,做好政策解读,做好重点政务信息推送,加强政民互动。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沟通机制,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做好重要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群众重点关注的扶贫、低保、五保、社会保障等领域,综合运用数字化、结构图表等生动形象的方式,让群众更直观的了解到政府工作的内容。三是对照《条例》,结合2022年存在的问题,理清政务公开各个项目,查漏补缺,积极更新规定的数据信息,避免出现遗留问题。同时,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