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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21-01-18 16:20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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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宣民办【2020】86号的要求,我们对照考核细则认真梳理,现将我县2020年度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部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

7月份开始,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5160元/人·年,提高到7680/人·年,同比上年增加2520元。截止到12月份,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541户4577人,保障人数同比上年增加2人。今年以来,我县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49万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418.8万元,同比增长9.1%;月人均补助440.7元,同比增长9.9%。我局加大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力度,今年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09人,累计停发307人。根据市发改委等部门要求,我县及时启动了物价上涨价格联动机制,今年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60.06万元。

二、工作做法

(一)资金专款专用,施行社会化发放。根据中央和省厅下发的《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社[2020]634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县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均达100%。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措施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假列支等现象。

(二)及时公开信息,加强督查检查。我局每月会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低保资金数据和在册低保户信息,并公布了全县的社会救助热线,方便群众求助和监督。

(三)健全制度措施,完善工作办法。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或转发了《2020年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旌德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关于印发旌德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获得低保备案方法的通知》、《关于开展 2020 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春、夏、秋季攻势”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确保在制度层面为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各类事项提供保障。

(四)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强化摸底排查。今年以来,我局重点排查了未脱贫未纳入保障对象、脱贫不稳定未纳入保障对象、边缘易致贫未纳入保障对象等,累计排查困难群众6000余人次。针对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的程度,实行动态管理,对收入超过我县低保标准的贫困家庭,给予112个月的减退期。

(五)完善常规性工作,提高办公效率。今年以来,我局报送的统计表格进一步完善,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了各类资料和数据,安徽省低保系统、全国核对机构工作平台、安徽省社会救助系统等系统数据按月更新。我县按照农村低保分类分档方式,建立了档案分级管理措施,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

(六)强化与扶贫政策衔接力度,巩固兜底保障成果。今年以来,我局持续与县扶贫部门对接,按月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比对,动态管理未救助对象,开展监测摸排。今年7月份,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抽检。我县还出台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和任务。通过实施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对象“单人户”纳入保障政策等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截止到12月份,我县有贫困户享受低保对象1205户1780人,月发放资金86.8万元。今年以来,累计发放贫困户享受低保资金993.63万元。

(七)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今年以来,我县根据市、县发改委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启动了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都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救助家庭或个人账户,做到了资金按月均衡发放。

(八)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开展因灾因疫救助工作。截止到12月份,我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比上年同期增长2人,保障范围适度扩大。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同比上年增长幅度超过省、市预设目标,目前人均实际保障水平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县持续与应急、医保、人社等部门信息比对工作,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因疫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我县没有因疫纳入低保和临时救助的对象。今年我县遭遇特大洪灾,全县积极开展救助工作,转移困难群众。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先行救助的方式,救助受灾群众12人次。

(九)提升社会效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我局按照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0户在册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询问保障对象的生活状况。被抽取的对象均表示低保金以及享受一系列教育、医疗等政策,均对家庭生活起到了改善作用。今年10月,我局开展了民政民生工程暨“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及时上报宣传信息,我们在现场通过问询的方式,对社会公众等进行满意度调查,大众对我县低保办理过程和公开公示等环节总体表示满意,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工作成效

目前,我县的农村低保的覆盖面达3.45%,人数比上年有所增长,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县人均保障金额达440/人·月,人均实际月保障金额居全市所有区县最高水平。

四、工作亮点及特色

年初因疫情影响,全县实施封闭式管理。为使服务不间断,我县低保实施“不见面”办理方式,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调查、联网核对等手段,综合调查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同时暂停了民主评议和两榜公示环节,进一步提升了办理速度。

五、存在问题与分析

一是低保办理过程中部分家庭收入状况难以认定。如赡养(抚养、扶养)费的认定,外出务工收入、支出的认定,限定条款的设置等,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特别是相对贫困的贫困边缘人口家庭经济状况,户与户之间没有明显的收入差距,进退更加困难。二是救助方式单一。农村低保作为民政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一般只给予保障者物质资金救助,缺乏精神层面的帮扶。

六、建议与意见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特别是赡养费的认定,医疗、教育、护理等费用的扣除等方面需要操作性更强、更贴合实际的标准。二是拓展数据核对范围,强化数据共享,加快推进银行存款信息查询机制建设,扩展对接银行数(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查询范围,优化查询方式。三是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网上政务系统等公共网络设施和平台,推动扶贫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与公共网络平台、应用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相关部门间信息的共建共享,同时,统一信息更新时间,增加相关部门信息台账开放的频次,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四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购买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探索物质加服务的救助方式,拓展救助内容。

 

 

 

 

旌德县民政局

2020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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