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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流浪乞讨
人员管控)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6:31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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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旌德县平安建设考核工作文件要求,我县对2020年度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流浪乞讨人员管控)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得分以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级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并于当年召开会议情况0.8分。自评得分0.8分。

建立了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已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召开了工作会议。同时,为切实做好我县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更好地解决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冬酷暑面临的特殊困难,县民政局成立“2020年寒冬送温暖”、“2020年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工作要求,管控到位,救助管理机构内受助流浪乞讨人员没有发生疫情交叉感染等情况0.7分。自评得分0.7分。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县民政局积极落实工作要求,管控到位,救助管理机构内受助流浪乞讨人员没有发生疫情交叉感染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2.5分。自评得分2.5分。

一是出台细化实施方案1分,自评得分1分。旌德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的《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旌德县实际,细化措施,印发了《旌德县2020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旌民事〔2020〕154号)。

二是推进照料服务达标、寻亲服务、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提升救助干部队伍素质6大任务1分,自评得分1分。

照料服务达标:优化救助服务供给,针对患病流浪乞讨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开设了绿色通道,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的原则,对患病流浪乞讨人员先救治,再由县医院跟县民政局统一结算治疗费用;2020年6月,县民政局联合县政法委、公安局、财政局等多家单位发布《旌德县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寻亲服务:我县于2018年专门成立了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寻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流浪乞讨滞留人员的寻亲力量,对新增受助人员经快速查询机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全部按规定程序及时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针对滞留10天以上无法查明身份信息人员3人均采集了DNA、并由公安部门开展了人脸比对工作,目前3名滞留人员已有1位寻亲成功,护送回原籍,另2名已办理好户口登记手续,已全部落实救助政策纳入特困供养。

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县民政局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2020年印发《旌德县2020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旌民事〔2020〕154号),进一步健全了我县救助协同机制,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该文件抄送给县公安局、城管局、卫计委等县直单位。目前,我县救助协同机制运转正常,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及时救助。

落户安置:我县今年无无法查明身份人员,在流浪乞讨人员发现的第一时间就与当地派出所对接,均已查明身份,并送回原籍。我县今年无滞留3个月以下人员,2018年2名滞留人员均已落户安置;2020年返旌流浪走失人员4人,其中一人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源头治理: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协同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采取社会治理手段。

提升救助干部队伍素质:2020年度,县民政局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等各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救助干部队伍素质。

三是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0.5分,自评得分0.5分。

按照市局要求按时报送各类工作材料以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计划

1、加强部门协作与协调,明确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一些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特别是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上强讨恶要的流浪乞讨人员予以严厉打击。

2、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旌德县民政局

2021年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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