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民政局: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结合《宣城市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现将旌德县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自评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入(自评得分21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
(1)旌德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的养老体系建设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2)民政和财政联合制定编制了《旌德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旌民福〔2019〕135号)。
(3)编制的《旌德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旌民福〔2019〕135号),符合市民政局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市民政局同意。
(4)编制的《旌德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旌民福〔2019〕135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我省的相关政策要求
(5)编制的《旌德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旌民福〔2019〕135号),符合《安徽省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
(1)建立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2)全年按要求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讨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3.绩效目标合理性
(1)《旌德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旌民福〔2019〕135号)设定了我县2019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目标。
(2)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宣城市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民办〔2019〕27号)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
(3)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
(1)《旌德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旌民福〔2019〕135号)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
(2)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化。
5.资金到位率
通过县财政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包含: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城乡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贴资金;“三级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助资金;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慰问资金;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资金;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金;县、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补助资金;养老护理员培训费用资金。县财政安排资金共计1274.8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6.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惠农补贴资金按月及时发放,项目补助资金经申报验收合格后能够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自评得分30分)
7.目标责任书
(1)市和县,县和民政局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2)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
8.政策宣传
(1)县民政局在民生工程宣传月期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民政民生工程宣传,张贴、发放宣传单,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宣传到位。
(2)通过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宣传,提高了服务对象知晓率。
(3)分别于2019年6月18日和11月28日开展了两次民生工程宣传周活动,在广场面向公众集中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效果良好。
9.公开公示管理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全部公示。
(2)公示内容符合公示要求。
10.实施管理合规性
高龄津贴补助每人每月3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每人每月120元,补助对象、补助材料、补助标准均符合上级民政部门要求。
11.信息平台管理
(1)县民政局安排专人负责全国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填报,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更新。
(2)按要求完成了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的上报。
(3)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要求。
12.档案管理规范性
(1)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如高龄津贴申报和资金发放档案;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对象申报审批档案。
(2)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13.服务市场监管
(1)建立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强对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全年没有发生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对补助项目进行了养老需求评估并建立了档案,确保政府补助内容和补助金额符合要求。
14.资料报送情况
(1)每月月底按时上报民生工程报表等资料。
(2)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15.制度建设与执行
(1)制定了《旌德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2)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
16.资金使用合规性
(1)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是县财政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年初全部纳入了民生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预算。县财政局专门印发《关于2019年民生工程资金安排情况的通知》(财预〔2019〕50号)。
(3)高龄津贴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并在旌阳镇实行了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
(4)项目补助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
(5)项目资金使用没有违规现象。
17.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2)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8.监督检查有效性
(1)民政局组织了对高龄津贴、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2)没有发现违规使用问题。
三、产出(自评得分29分)
19.目标任务完成率
全面完成了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1)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高龄津贴,覆盖率100%。2019年发放高龄津贴5018人,发放资金172.845万元,市民政局年初分解我县指标为4901人,完成率达到102%。
(2)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通过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的人数共计2253人,全年累计拨付资金310万元。市民政局年初分解我县指标为1853人,完成率达到122%。
(3)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建成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15个。均达到了年初市民政局分解给我县的指标,达标率100%。
(4)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95%,满足指标考核要求。
(5)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应补尽补。
20.达标率
(1)全县养老机构床位数1150张,护理型床位36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31%。
(2)旌德县目前没有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
21.配建率
(1)2019年底,我县全县老年人口约为3.46万人,根据“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的标准,养老服务设施应建面积为6928平方米。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建设面积约6800平方米,配件率为98.6%。
(2)全县63个农村社区有50个建立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79%。
(3)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全县十个镇已覆盖了七个镇,覆盖率70%,完成了市民政局年初下达的“三级中心”建设任务。
(4)“三级中心”面积和功能设置均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皖民福字〔2018〕63号)的要求,达标率100%。
22.覆盖率
(1)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100%。
(2)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实施了养老服补贴制度,享受城乡低保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面100%。
(3)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100%。
23.入住率
2019年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95人,其中44人为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46%,满足要求。
24.完成及时性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全年工作任务均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四、效果(自评得分20分)
25.社会效益
(1)老年人补助项目实施受到救助群众好评。
(2)老年人补助项目实施明显改善了困难老年人生活。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有力推动了养老事业的发展,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
(4)实施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提高了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提升了服务质量。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了良好活动环境,对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26.资金放大效应
省市补助资金带动了社会力量投入,发展了养老服务事业。
27.可持续影响
(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包括高龄津贴、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
(2)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3)配套资金全部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
(4)项目实施良好,没有发生不良事件。
28.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受益对象对养老服务补助项目都表示满意。
综上所述,合计自评得分100分。
二、工作做法
为了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全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宣城市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民办〔2019〕27号)精神,制定了《旌德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旌民福〔2019〕135号),确定了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在县财政支持下,全面落实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各项补助资金,县财政安排资金共计1274.84万元。
对于惠农资金发放类的项目,包括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坚持每月进行动态更新,每月按时打卡发放补贴资金。对于建设类的项目,主要是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分前期谋划、中期建设、后期验收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并在项目验收后及时拨付一次性建设补助。有效推动了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工作有序开展。
三、主要亮点
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财政配套资金1274.84万元,全部落实到位,为全年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2、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民政局下达的指标,2019年度建设完了5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云乐镇、俞村镇、蔡家桥镇、旌阳镇、庙首镇)2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北门社区和新桥社区);1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分别位于云乐镇的张村村、刘村村,俞村镇的俞村村、合锦村、芳岱村,蔡家桥镇的凡村村、朱旺村,庙首镇的里仁村、祥云村、新水村、东山村,旌阳镇的凫秀村、柳溪村、板桥村、浩庄村、华丰村、凫山村,建设面积和功能区设置全部达标。
3、通过非政府采购,采取委托的方式,向“旌德万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范围扩展到旌阳镇全镇范围内的5个城市社区和9个行政村,覆盖服务对象518人,提供家居保洁、洗发理发、生日关怀、节日关怀、医疗巡检、紧急呼救等服务。
4、高龄津贴发放100%,高龄津贴发放补助5018人,全年资金172.845万元。
5、白地镇、云乐镇两所敬老院护理型床位配置率100%。
四、取得成效
通过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转型升级改造,有效推动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特别是提高了养老院管理人员和收养老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增强了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管理服务更加规范。
养老院硬件设施改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增加,以及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老人们提供了优良的生活环境和活动场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各种项目补助改善了困难老人的生活状况,提高了困难老人的生活质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进一步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敬老院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目前敬老院工作人员普遍年龄偏大,虽然工作经验丰富,但是身体精力不够,管理方法落后,在制度落实方面力度不大,日常监管不够精细;另一方面,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较低,难以招聘到有经验有专业水平的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和护理工作。
六、推动民政工作的建议
建议从省级、市级层面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开展公建民营的政策指导文件,并加大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提高的制度和资金保障。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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