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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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09:05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9号,电话:0563-8602711,邮编:242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条。政策法规信息13条,重大决策公开8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机构领导8条,机构设置7条,财政专项资金3条,部门项目3条,应急管理10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行政权力运行188条,行政执法公示1条,招标采购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33条,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13条,监督保障5条,人事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运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各股室协同配合,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权责清单,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核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将《旌德县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旌德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计划》等文件征求意见稿以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和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落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序,有力保证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三审”制。从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严格落实股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信息审核制度”,优化完善信息管理、关切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

2024年我分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分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4年我分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对照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和上级工作要求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部门公开意识不够、公开质量不高、信息审核不够细致。

改进举措一是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和协调,把政务公开围绕全局工作进行开展,并细化、量化每一项工作指标;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条例》、《保密法》等相关规定,完善保密审查制度,严厉杜绝公开涉密文件情况发生。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避免错别字、不规范用词等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我分局做好基础信息发布,强化政策解读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空气和水环境信息、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举报投诉处理等重点领域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对2024宣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规范解读,提高了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