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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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乡镇信息公开旌阳镇政府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旌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15号;邮编:242600;电话:0653-8606488;电子邮箱:jdxjyz@163.com)。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镇共发布更新政务公开网站信息1041条,其中本级政务文件18条、政策解读25条、决策公开执行情况10条、政府会议25条、回应关切18条、基本医疗卫生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专人收集部门业务公开信息,由党政办固定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更新和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等工作,并积极与上级对接。
(四)公开平台建设
接省政务公开办通知,县政务公开组织我镇参加集中办公,按照省办最新要求调整乡镇目录,将原目录信息分类迁移到相关栏目中,合并政策解读信息,新增了教育信息、农业农村政策、监督检查等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网栏目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定期列出月度清单,做到提醒及时,责任到人。二是通过镇周一例会等会议加大政务公开新《条例》、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内容学习力度,加强人员专业培训,着力提高镇干思想认识和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将政务公开融入日常工作,加强各部门联动配合,确保工作常态化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3.20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做的不够,不论是图片解读还是文字解读,信息数量都偏少;
二是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不够,具体经办人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点不够突出;
三是上级有关信息发布的标准未及时研究,信息发布工作滞后比较严重。
(二)2020年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新《条例》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水平,对照条例,认真研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漏补缺,提出对策措施,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人,进一步规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流程。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考核、监督等机制,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将新《条例》列入镇、村会议学习;同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新《条例》学习讨论,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与精神实质,明确职责,提升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通过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宣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营造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为今后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