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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特困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10:36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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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基本生活财补标准。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县2021年度特困人员供养和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旌民养〔2021〕48号),发布了我县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补标准。

2.确定具体护理标准。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县2021年度特困人员供养及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旌民养〔2021〕48号),确定我县特困人员2021年护理标准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补贴标准为88元/人·月,全护理补贴标准为98元/人·月。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3.财补标准确定依据。财补标准确定依据充分。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和《宣城市民政局 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宣民社救〔2021〕7号)文件要求,旌德县2021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75元/人·月。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4.资金发放情况。基本生活补贴按月打卡发放,截止到12月份,共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04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33人,全年共发放供养资金786.33万元,护理补贴共有70人,全年共发放供养资金8.06万元。

5.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已投入使用,每月及时更新新增停发人员信息,及时调整供养方式变更的人员信息,起到了信息统计和更新的作用。

6.清退死亡人员。坚持按月比对殡葬信息,及时将死亡人员清退。

7.照料协议签订情况。截止12月份,我县共有散居特困人员733人,100%签订照料协议,协议义务履行情况良好。

8.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保险。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公司签订的项目计划协议。

9.集中核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宣城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规定,对新增特困人员逐户核对,并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将所有在享受特困人员100%进行家庭经济状况重新核对。

10.护理等级评定情况。依照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文件规定的6项自理能力综合评估指标,每一个特困人员均完成了自理能力评估。经乡镇民政所评估,截止2021年底,我县共有半失能特困人员40人,发放半护理补贴;全失能特困人员31人,发放全护理补贴。

11.敬老院资金拨付、支出。县、乡敬老院资金拨付、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符合有关文件规范。

12.资金专账管理。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进出明确,不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情况。

13.分散供养资金实行打卡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每月通过“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至保障对象个人账户,经民政部门系统录入上报,财政部门审批,最后由代发银行打卡发放,全年共打卡发放分散供养资金608.23万元。

14.工作检查和整改情况。开展了特困人员工作检查,包括申请审核流程、资金拨付使用和集中供养人员生活保障管理等方面,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乡镇整改,基本整改到位。

15.部门职能分工执行情况。按照市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执行了部门职能分工。

16.报表与系统平台统计台账一致性情况。我县特困人员供养方面,每月上报的民生工程报表与系统平台统计台账一致。

17.档案管理方面。根据宣城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审核认定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县严格执行特困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县乡两级管理,乡镇做到了一村一档。

18.供养对象档案情况。我县现共有特困人员937人,其中集中供养204人,分散供养733人,档案资料完整,填写规范。

19.业务培训情况。本年度开展了多次特困供养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各镇民政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解读和办理程序,县、镇工作人员业务熟练。

20.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及资金使用公开情况。县民政局每月在政府网站进行全县特困人员保障人数和供养资金发放情况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公布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21.乡镇受理特困人员申请情况。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收到个人关于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的申请时,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内,提交联审联批会议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通过的即纳入特困供养。

22.平台核对和报告生成情况。新增特困人员均完成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核对,并生成核对报告,作为申请人家庭经济核查的重要依据。

23.特困人员办理符合规定。我县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旌德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关于“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县、镇、村三级主体责任,严格把关,动态调整。

24.信息报送情况。县民政局每月按时报送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民生工程报表及月度分析小结。

25.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我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根据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变化逐年提高,按月及时打卡发放,有效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政策满意度较高。通过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周活动,利用多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了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政策知晓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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