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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旌德县幼儿托育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10:38 来源:旌德县卫健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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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我县托育服务能力,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满足育龄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21〕24号))精神,我委对承办的2021年幼儿托育民生工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开展自评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12月底,全县共完成新增普惠型托育机构1个,完成托位45个,目前全县累计总托位数621个,较好地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落实奖补政策,省级下达资金2.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万元,对完成当年新增托位任务的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12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奖补。目前有3家托育机构完成了备案,各备案托育机构运行正常。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托育服务组织建设。及时分解省市目标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按月上报进度,督促落实。

  (二)强化托育服务制度建设。根据省里相关要求,4月中旬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宣城市2021年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我县也积极制订方案,层层落实任务。及时印发政策文件汇编,明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实行备案登记证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强化托育服务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民生工程宣传月等活动的开展,积极宣传民生工程普惠托育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放心,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婴幼儿服务发展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托育服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开展卫生评价、定期督查和现场交流等方式,督促各托育机构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对不符合相关管理规范要求的机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实行备案登记动态管理。 

  三、取得成效  

  一是初步建立托育服务体系。通过对原有零散的托育机构、幼儿园、早教中心托班的整合和完善,方便有需求的群众就近入托,初步达到民生工程收费合理、方便可及、质量有保证、政府有保障的基本要求。 

  二是提升了托育服务机构的积极性。通过实施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在规范托育服务标准和内容的同时,提高了各托育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托育机构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政策上得到支撑,提高了他们自我发展状大的积极性和社会认同感。 

  通过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提升了群众对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我县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下一步打算 

加强对托育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的工作指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提升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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