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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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0:00 来源: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政务新区1号楼6层;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23529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旌德县乡村振兴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进一步加大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脱贫攻坚社会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更改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年度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旌德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同时,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96条。政策法规信息4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8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0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48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10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9条,规划计划9条,乡村振兴7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页面、电话、邮箱地址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切实畅通各个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局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

二是宣传培训落实到位情况。对于这项工作本局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政府和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人人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人人关注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会,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楚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业务繁忙,人员较少,未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偶有发生。

(二)改进措施

按照县政府办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压实责任,抽调专人进行负责,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