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暂行)》(皖经信安全函〔2021〕18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9日
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安监三〔2012〕107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采用的化工工艺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应当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鉴别和安全可靠性论证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包括:
(一)产品为国内首次生产且涉及化学反应过程的;
(二)拟采用工艺技术是国内首次中试放大或产业化应用的实验室技术;
(三)产品在国内有其他化工企业生产,但是工艺路线或者原料路线或者操作控制路线为国内首次使用;
(四)引进国外成熟生产工艺在国内首次使用的生产工艺技术;
(五)国内有其他化工企业采用相同工艺路线生产相同产品,但生产能力、关键生产装置(增加设备台套数除外)有重大变化的。
第四条 建设单位拟采用的化工工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1、2、3、5项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申请书”(见附件1)、“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见附件2),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或工艺、技术、产品等方面的专利、标准及其它相关材料。
建设单位拟采用的化工工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4项情形的,应当提交“安徽省引进国外成熟化工工艺在国内首次使用情况说明”(见附件3),技术转让方或开发方提供的相关专利、标准、技术规范、技术交易合同及其它相关材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对建设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行文上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六条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收到来函后,组织专家组对建设单位采用的化工工艺是否为国内首次使用进行鉴别。经鉴别不是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的,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受理项目论证的函。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5种情形之一的,专家组对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必要时可指派专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察看,并提出察看意见。专家组在鉴别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建设单位陈述意见。
论证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专家组论证结果出具论证意见。
第七条 专家组应当出具明确的鉴别、论证意见。专家组鉴别意见分为是、补充完善后再鉴别、不是。首次论证意见分为通过、补充完善后通过、补充完善后再论证、不通过。再次论证意见分为通过、补充完善后通过、不通过,且为最终意见。
论证报告需按专家组意见补充完善的,建设单位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逾期重新申报。
第八条 专家组由反应评估、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具有化工和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项目产品研究、开发和应用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九条 建设单位、技术来源单位应对所提供的鉴别、论证文件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应积极配合现场察看工作。
专家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鉴别、论证工作,并对鉴别和论证意见结论负责。
专家与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事先申明并回避,否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专家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设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它非法利益。
涉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工艺技术,组织实施单位和专家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认真审核建设单位申报材料,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派员参加论证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
申请书
2. 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
报告编制提纲
3. 安徽省引进国外成熟化工工艺在国内首次使用情况
说明
附件1
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
安全可靠性论证申请书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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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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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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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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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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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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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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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民营 □合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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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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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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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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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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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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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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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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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民营 □合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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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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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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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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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能、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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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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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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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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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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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简述(反应原理、反应方程式、工艺流程简述、技术成熟情况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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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写内容及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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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写内容及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技术来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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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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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建设单位、技术来源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处,应签署法人代表姓名或加盖法人代表印章。
2.“单位地址”应填写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住所。
3.“企业性质”□国有 □民营 □合资 □其他,在“□”中用“√”勾选。
4.“项目地址”应说明是否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
5.“工艺类别”应按以下类别填写:
(1)产品为国内首次生产且涉及化学反应过程的;
(2)采用工艺是国内首次中试放大或产业化应用的实验室技术;
(3)产品在国内有其他化工企业生产,但是工艺路线或者原料路线或者操作控制路线为国内首次使用;
(4)国内有其他化工企业采用相同工艺路线生产相同产品,但生产能力、关键生产装置(增加设备台套数除外)有重大变化。
6.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是指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附件2
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编制提纲
1. 前言
1.1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描述项目建设单位简介,技术来源单位简介,项目基本情况,拟建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方案,产品质量标准,拟建项目在总图中的位置等。
1.2 论证目的和依据
阐述论证目的以及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
1.3 自鉴定意见
依据相关规范文件及查新报告、专利等,自鉴定属于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
2. 工艺路线
2.1 工艺路线基本情况介绍
国内外同类产品工艺路线对比分析;
简要描述拟建项目产品的工艺路线,说明本工艺(产品)的技术来源,并结合国内外同类生产装置的生产技术情况,说明本工艺(产品)技术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情况。
2.2 主要原辅材料、产品情况
说明产品生产所涉及的主要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及其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年用量、储存和运输等情况。
2.3 生产工艺流程方案
对本工艺进行详细工艺介绍,主要包括反应机理或化学反应方程式、热效应、工艺流程文字说明、工艺流程框图、物料平衡表及物料平衡图(见附件)等。
2.4 配套公辅工程情况
对本工艺生产所需要的公辅工程匹配情况作简要介绍,包括供电、供热、供水、消防设施、气体防护等。
3. 项目小试、中试及工业化试验情况
3.1 小试实验情况
3.1.1 实验目的和原理(包括有关的化学反应方程式)
3.1.2 实验原料与药品的规格、批次投料量
3.1.3 实验主要仪器设备
3.1.4 实验装置图(或照片)及工艺流程
3.1.5 实验操作过程及化工工艺安全的具体控制方法、控制过程(详细描述)
3.1.6 小试实验的总批次、批号、限制反应物投料量、产品产量、产品收率及主要质量指标等小试结果汇总
3.1.7 1-2批次小试实验的原始记录及相关数据
3.1.8 对于小试实验中,本工艺安全及可靠性的具体评价与分析说明
3.2 中试试验情况
3.2.1 试验原料与药品的规格及批次投料量
3.2.2 中试装置照片及中试主要设备一览表
3.2.3 中试操作过程及化工工艺安全的具体控制方法、控制过程(详细描述)
3.2.4 中试试验批号、总批次、限制反应物投料量、产品产量、产品收率及主要质量指标等中试结果汇总
3.2.5 中试产生的三废情况及处置措施方案
3.2.6 1-2批次中试的原始记录及相关数据
3.2.7 对于中试过程中,本工艺安全及可靠性的具体评价与分析说明
3.3 工业化试验情况
中试到工业化生产,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关键生产装置(增加设备台套数除外)放大倍数超过 10 倍、一般反应工艺关键生产装置(增加设备台套数除外)放大倍数超过 30 倍的,应通过工业化试验进一步验证。
3.3.1 工业化试验主要设备一览表及批次投料量
3.3.2 工业化试验过程及化工工艺安全的具体控制方法、控制过程(详细描述)
3.3.3 工业化试验批号、总批次、限制反应物投料量、产品产量、产品收率及主要质量指标等工业化试验结果汇总
3.3.4 工业化试验产生的三废情况及处置措施方案
3.3.5 工业化试验总结及安全可靠性具体评价与分析说明
4. 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列表说明主要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及其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能指标、毒物危害性及物质特性。
4.1 “两重点、一重大”基本情况及拟采取的安全措施
对本工艺过程涉及到的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2 工业化生产产生废气、废渣、废水的数量及处理介绍
列表说明工业化生产的三废年产生量或批次产生量,描述产生的三废工业化处理措施,简要分析三废处理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5. 主要设备选型及安全可靠性分析
5.1 主要设备选择原则、依据及选择方案
列出本工艺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设备名称、数量、操作工况参数、规格型号、材质等,备注中需说明是否为特种设备。
5.2 主要设备安全可靠性分析及对策措施
评价关键设备的安全性,列表说明关键设备安全设计控制措施。
6. 工艺倍数放大热力学分析及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6.1 工艺倍数放大热力学分析
描述工艺倍数放大热力学分析过程。
6.2 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对《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说明,汇总反应风险研究与评估结果并提出对应的安全措施建议。
7. HAZOP分析结果
列出HAZOP分析主要结果,并对建议增加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说明。
8. 项目生产装置放大效应分析
8.1拟建项目生产装置介绍
生产装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中试或工业化试验放大为生产装置的放大倍数,带控制点工艺流程图(见附件)。
8.2 工艺过程和安全生产关键点分析
结合生产装置放大效应涉及的工艺反应机理、工艺过程风险辨识结果,重点分析工艺过程和安全生产关键点,并提出主要控制方案。
9. 自控联锁方案安全可靠性分析及对策措施
对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安全功能进行说明。
9.1 自控水平和主要控制方案
9.2 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的设置
9.3 控制室的组成及控制中心作用
9.4 主要仪表的选型
9.5 动力供应
9.6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9.7 主要执行的规范、标准
10. 采取的安全、消防、应急对策措施
从安全、消防、应急等方面描述。
11. 结论
根据本工艺的《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论、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工艺参数、自控系统设置、设备安全性等方面,综合评估本工艺的安全可靠性。
附件:1.查新报告、专利等
2.总平面布置图、区域位置图
3.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
4.物料平衡图
5.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盖章版)
6.小试和中试报告(盖章版)
7.工业化试验佐证材料(盖章版)
8.HAZOP分析报告(盖章版)
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研发单位盖章)
10.产品质量标准
11.技术转让合同
附件3
安徽省引进国外成熟化工工艺
在国内首次使用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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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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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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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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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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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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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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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民营 □合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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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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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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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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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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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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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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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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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民营 □合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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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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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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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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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能、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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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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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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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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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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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工艺技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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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原理、工艺路线描述:
化学反应方程式:
工艺流程简图:
主要反应设备及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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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成熟工艺典型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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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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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企业所在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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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时间及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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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流程简介:
2.主要设备及规格型号:
3.采用自控及安全仪表情况:
4.工艺流程图:
5.工艺运行情况、连续运行时间:
6.工艺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
7.安全生产情况:
8.技术使用业绩:
9.信息数据来源,佐证材料:
10.其它补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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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写内容及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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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写内容及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技术来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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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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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建设单位、技术来源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处,应签署法人代表姓名或加盖法人代表印章。
2.“单位地址”应填写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住所。
3.“企业性质”□国有 □民营 □合资 □其他,在“□”中用“√”勾选。
4.“项目地址”应说明是否位于安徽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
5.“工艺类别”应填写:引进国外成熟生产工艺在国内首次使用的生产工艺技术。
6.若该工艺技术有多个应用企业的,重点介绍与拟建项目产能相同或相近的生产装置,其余应用情况在技术使用业绩中简要介绍。
7.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是指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