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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政办〔2022〕68号
生成日期: 2022-09-25 发布日期: 202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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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政办〔2022〕68号
生成日期: 2022-09-25
发布日期: 2022-09-25
【文字解读】《旌德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25 15:03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全省开发区推行“标准地”改革,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努力营造创新愉快、创业愉快、创造愉快的发展环境。2020年12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2021年5月19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安徽省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宣城市各县市区也启动了“标准地”改革工作,说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从经开区土地资源现状来看,标准地改革有助于服务大项目、好项目的落地,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促进土地要素资源科学合理高效配置,推进经开区标准地改革探索试点,实现经开区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更好保障项目落地和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有效遏制工业企业用地低效利用现象,促使全县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安徽省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旌办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旌德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前期经过充分论证,经开区管委会7月下旬拟定旌德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初稿,并书面征求领导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采纳相关建议后对初稿进行了修改。8月16日县委副书记张军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傅巍出席,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经座谈讨论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方案》初稿。8月17日,经开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对初稿再次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上会稿。2022年8月31日旌德县云天法律服务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9月2日,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在旌德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工业、小微产业园等用地。2022年起每年标准地供地不低于园区供地总面积的30%。通过经开区标准地改革和每年一定比例标准地供地,实现经开区工业用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提升土地亩均效益,有效遏制工业企业用地低效利用现象,促使全县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升。

五、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组织区域评估工作,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形成明确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要求清单;在落实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基础上,无需履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在落实区域能评基础上,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二是制定园区内工业项目“标准地”容积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体系。三是项目开工后,加强事中服务和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工程主体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补充完善前期承诺提供的相关材料。项目竣工后,推进联合验收、竣工测验合一改革。项目达产后,对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和亩均税收等指标进行达产复核。四是对守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及奖励,对违背信用承诺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将不良信息的主体信息记入信用档案。五是充分简化事前审批,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项目加快建设落地。

六、创新举措

开展经开区标准地改革和试行工作,变“粗放用地”为“集约用地”,变“外延扩张”为“内涵挖潜”,变“要指标”为“挣指标”,用足用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让大项目、好项目获得充足的资源要素保障,最大化发挥土地服务保障功能,助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加速扩量提质增效。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经开区标准地改革和试行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经开区“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步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攻坚行动。坚持土地要素资源围着好项目、大项目转,深入研究、细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定期调度通报。县政府定期调度经开区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清理处置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委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对推进工作开展现场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纪委监委要强化执纪问责,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推动不力、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县委组织部要将“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解读单位:安徽省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王斌

咨询电话:0563-226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