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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简明问答】《2022年旌德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5 发布日期: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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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简明问答】《2022年旌德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5
发布日期: 2022-09-15
【简明问答】《2022年旌德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5 16:19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请问哪些项目符合《2022年旌德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答:项目实施主体要被列入旌德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平台管理。支持数量不低于纳入合作社家庭农场平台总数的10%。


2.请问哪些项目不符合《2022年旌德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答:2021年已经承担中央财政该类项目的主体,但未按要求完成实施任务的,本年度不予支持;示范合作社未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以及示范家庭农场未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不予支持;同一法人(或夫妻俩)实质上领办创办多个示范主体的,不得同时享受多重支持。


3.请问该实施方案的补助对象是什么?

答:纳入县级管理平台管理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良好的家庭农场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


4.请问该实施方案的资金总额有多少?具体怎么安排的?

答:资金总额为350万元。支持省示范家庭农场和省示范合作社安排资金30万元,扶持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开展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00万元,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创建安排资金220万元。

5.请问建筑类的项目验收材料有哪些?

答:施工合同、正式发票、银行对公转账记录、决算清单、工程自验报告、财务记账凭证。


6.请问该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时间是几月几号?

答:2022年8月-2023年12月。


解读机关: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解读人: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860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