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开发区管委会>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306775632521/202104-0005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关于成立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文号: 旌管字〔2021〕第17号
生成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4-20
索引号: 113417306775632521/202104-0005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关于成立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文号: 旌管字〔2021〕第17号
生成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4-20
关于成立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17:04 来源: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局、办、中心:

为切实提升经开区企业服务效能,助力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形成高效的招商引资推进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经开区代办服务中心。

一、成立代办服务中心

由方捷同志任经开区代办服务中心主任,代办服务中心成员从经开区各部门抽调组成,设AB岗。办公地点在经开区管委会大楼一楼大厅(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有:

1、为已入驻和拟入驻经开区企业代办政府审批事项。

2、负责对代办员驻班进行日常考勤。

3、负责统筹项目事项办理进度,对代办员的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进。

4、负责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及问题。

5、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建代办员队伍

代办服务中心成员从经开区各部门抽调组成,设AB岗,配备5名代办工作人员,具体见附件2。

主要工作职责有:

1、代办员驻班及职责:每个工作日由1名A岗人员驻班(若A岗人员不在,由B岗驻班)代办中心大厅,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受理来访企业提请的代办事项。属于本部门代办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办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能的事项,第一时间转交相关部门代办员办理,“第一责任人”要全程跟进代办事项进度。

2、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1:代办人员驻班安排表

附件2:代办服务中心事项清单

附件3: 代办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附件4: 代办服务中心工作原则

 

 


 

旌德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时间

代办人员

A岗

B岗

星期一

汪  涛

郑国强

星期二

施超凡

方  捷

星期三

俞  发

朱志童

星期四

傅善清

屠  贝

星期五

梅  

 

备注:

1、每个工作日由1名A岗人员驻一楼大厅上班,负责受理项目方所需的代办事宜(若A岗人员不在,由B岗驻班)。

2、驻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如遇假期工作日调整,大厅驻班时间同步调整。

 

 

 

 

 

 

附件2 :

代办服务中心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所属部门

备注

1

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

投资服务中心

除表中所列的其他事项,涉及到本部门的,由本部门负责代办。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3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4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经济发展局

除表中所列的其他事项,涉及到本部门的,由本部门负责代办。

5

环评

6

建设用地土地证办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除表中所列的其他事项,涉及到本部门的,由本部门负责代办。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

建设施工许可证

建设管理局

除表中所列的其他事项,涉及到本部门的,由本部门负责代办。

10

水、电、气、弱电、通讯建设安装及协调工作

11

安全性评价

社会事务局

除表中所列的其他事项,涉及到本部门的,由本部门负责代办。

 

 

附件3:

代办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为已入驻、拟入驻开发区的企业提供代办服务。

2、为项目方提供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其他涉及项目方建设事项审批的咨询、代办服务。

3、由项目方如实提供项目情况、提交项目委托书、项目申请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代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收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提供代办服务。

4、实行“第一责任人”制,由接收项目方资料的代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全程跟进代办服务事项的进度。

5、按照事项清单实行代办服务,属于本部门的办理事项,由本部门负责代办服务;不属于本部门的办理事项,需及时交办到事项清单所属部门办理。

6、负责大厅窗口管理,做好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7、负责跟进项目进度,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动态掌握项目事项办理情况。

8、帮助落户企业做好开工、竣工相关工作。

9、与县数据资源局代办中心做好对接,及时沟通、解决项目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0、负责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4:

代办原则

1、自愿委托。凡落户经开区的项目,并符合代办范围,项目方均可向经开区代办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申请。

2、免费代办。代办服务中心接受委托的代办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方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3、高效便捷。代办服务中心根据项目情况,协助项目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督促审批部门加快审批事项办理进度。

4、依法合规。代办专员必须遵纪守法,及时为项目方提供优质便捷的代办服务,禁止以任何理由推荐第三方公司,均由项目方自行选择;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项目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