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190l/202105-0000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190l/202105-0000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6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政办〔2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宣政秘〔2012〕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全体责任原则。各统计调查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履行“做统计”(及时、准确提供统计资料,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法律义务,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认真行使“管统计”(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统计工作)的责任,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同步落实的要求,构建完整的统计工作责任和数据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全县统计水平。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切实履行统计调查、业务指导和数据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依法统计原则。严格依法“做统计”和“管统计”,严禁拒报、虚报、瞒报等违反统计法律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统计秩序。强化统计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严防统计失信风险。大力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确保依法统计落到实处。
(三)应统尽统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认真查找和补齐应统尽统方面存在的短板,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漏统问题。加强统计知识普及,将统计知识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知统计、懂统计、用统计,促进经济社会活动成果应统尽统。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得到全面体现。
(四)促进发展原则。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一要务不动摇,强化统计数据和经济形势的分析、预警,坚持以统计数据反映的问题为导向,及时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施策,促进发展。
二、工作职责
(一)县直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县直各部门要在确立部门统计员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统计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将“五上”企业的培育入库和项目入库、纳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发改委、科技商务经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人社局要定期对本行业企业统计人员或统计调查对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当前行业发展情况,按照属地原则,相关镇(经开区管委会)应安排分管领导及首席统计员参加,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县统计局要派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并进行业务指导。部门统计员要掌握好本部门本行业经济数据,同时通过国民经济联席会议及部门首席统计员会议,分析评估国民经济核算及监测评价相关统计指标数据,研究解决统计调查和数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计业务和信息交流,提高部门统计整体水平。(具体部门职责见附件1)
(二)镇(经开区管委会)统计工作职责
各镇(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政府统计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计机构、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环境建设,保证统计人员的统计工作精力和时间,调动统计工作人员全力做好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按照县直部门的要求及时参加每季度分析研判会。(具体职责见附件2)
(三)企业统计工作职责
要督促企业重视统计工作,认真执行政府统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参加统计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统计数据,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具体职责见附件3)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配强部门统计工作力量;明确统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对于承担经济考核任务的部门(发改委、科技商务经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人社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黄山东线管委会),要确定首席统计员,全面承担起本系统、全行业的统计任务;对于涉及经济社会统计任务的其他部门,也应明确兼职统计员,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对于设立部门首席统计员的单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2.各镇(经开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区域内统计调查单位数量和统计工作任务,配备相应的专职统计工作人员(旌阳镇、经开区管委会应至少配备2名以上统计人员),对经济较为活跃的村(社区)可明确1名统计员(由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经开区管委会应参照镇标准设置专门的统计机构,负责开发区内的统计工作。
3.首席统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应报县统计局备案,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原首席统计员离任前1个月到岗学习、交接,首席统计员聘期不得少于2年。
4.要督促企业负责人履行统计义务,对本企业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负责。为本企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正常的统计工作配备必要的统计信息化办公设备及其他工作保障设施,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时,应事先通知企业所辖地的统计机构,并做好培训交接工作。
(二)能力保障
县统计局应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县统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为适应统计改革发展的需要,每年可组织部分统计干部赴先发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制度保障
将统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县统计局每季度对全县部门、镇(经开区管委会)统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年终汇总,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各镇(经开区管委会)、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四)经费保障
县财政安排统计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镇(经开区管委会)、部门首席统计员、住户统计员、辅助统计员和企业统计员、住户记账员的交通、通讯、误工等补贴,专项经费由县统计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直有关部门、镇(经开区管委会)可配套资金。
1.补贴发放的标准
部门(镇)首席统计员:首席统计员的补贴计算标准为人均300元/月,实际发放额按照镇(经开区管委会)、部门的考核结果兑现,县统计局工作人员、乡镇住户统计员按部门首统计员补贴标准参照执行;村(社区)住户辅调员按120元/月补贴计算标准,实际发放额按照考核结果兑现。
辅助统计员:辅助统计员的补贴计算标准为人均180元/月,实际发放额按照镇(经开区管委会)的考核结果兑现.
企业统计员:对按时、按质上报统计报表,且统计基础工作扎实、统计台账健全的企业统计人员给予一定的补贴。其中每月报送的企业按150元/月给予补贴;季度报送的企业按150元/季给予补贴;半年报送的企业按300元/半年给予补贴;年度报送企业按300元/年给予补贴。各企业统计员培训协助另一企业准备申报入库材料,该企业入库成功后,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原企业统计员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村(社区)住户记账户按100元/月补贴计算标准,实际发放额按照考核结果兑现。
2.补贴发放的程序
相关补贴按照每季度对统计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镇(经开区管委会)、部门首席统计员由县统计局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对于取得良好档次的首席统计员发放正常补贴,对于取得优秀档次的首席统计员按照120%的补贴标准发放并通报表扬,对于取得合格档次的首席统计员按照80%的标准发放补贴,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首席统计员,相关单位要对其调整岗位。
企业统计员由县统计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乡镇进行考核,对于取得良好档次的统计员发放正常补贴,对于取得优秀档次的统计员给予其120%的补贴并通报表扬,对于取得合格档次的统计员发放80%的补贴,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统计员,由相关主管部门约谈该企业负责人。
相关考核办法包含业务工作、综合能力等方面,具体考核细则由县统计局负责制定。
附件:1.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2.镇(经开区管委会)统计工作职责
3.企业统计工作职责
4.镇住户统计人员职责
5.村级住户辅助调查员职责
附件1
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序号 |
部门 |
主 要 职 责 |
1 |
发改委 |
1、每月收集项目立项备案表,定时报送县统计局; 2、督促项目方做好重大项目申报。完善重大项目申报材料,确保新开工项目及时入库统计; 3、协调项目法人单位每月及时上报“一套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督促项目上报单位完善投资基础工作; 4、全面掌握全县服务业企业运行,督促规上、规下服务业企业及时上报数据,及时掌握服务业企业发展动态,做好服务业企业纳统入规工作; 5、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 6、牵头做好GDP、服务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的运行及临时交办的专项统计工作; 7、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8、协助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反映有关涉嫌统计违法案件信息及相关材料,协助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9、定期召开服务业企业统计员会议,分析当前行业运行情况,进行业务培训。 |
2 |
科技商务 经信局 |
1、全面掌握规上工业企业、工业投资及技改项目运行情况,切实做好所属工业企业一套表的上报、数据质量把控工作。全面掌握规下工业企业运行情况; 2、督促全县规上、规下工业企业完善统计台账,协助所属工业企业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3、每月及时提供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用电、上缴税收等数据材料,及时关注规下样本村中新增的规下工业企业,及时纳统; 4、做好规上企业的申报工作。及时提供符合入规企业名单,并协助企业完善申报规上工业企业的材料; 5、抓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等重点指标调度,同时关注规下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等重点指标;
6、负责限上商贸企业和大个体申报工作; 9、抓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包括限上)、进出口等调度指标的运行及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批发零售销售额、住宿餐饮营业额数据的运行; 10、做好科技和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 11、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12、协助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反映有关涉嫌统计违法案件信息及相关材料,协助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13、定期召开工业及商贸企业统计员会议,分析当前行业运行情况,进行业务培训。 |
3 |
住建局 |
1、负责辖区内建筑业、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工作。 2、负责协调部门内部、与本级政府统计机构、与上级部门之间的统计业务以及本部门统计数据的审核、对外报送和发布工作。 3、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和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咨询和统计监督。 4、制定统计资料管理办法,夯实本部门、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和固定资产项目单位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5、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6、负责本部门、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统计普法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统计机构反映有关涉嫌统计违法案件信息及相关材料,协助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7、定期召开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企业统计员会议,分析当前行业运行情况,进行业务培训。 |
4 |
财政局 |
1、每月7号前上报上月全县及各乡镇财政收支等各项主要指标; 2、向县统计局及时上报上年年度决算报表; 3、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
5 |
农业农村水利局 |
1、根据生产情况于季度季末15号前,配合做好农业生产情况、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等情况数据的报送; 2、根据生产季节报送烟叶等特色农业产品生产情况数据; 3、根据农作物生产季节,配合做好大宗农产品生产等情况数据的报送; 4、协助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完整提供全县土地确权详细资料,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业单位名单; 5、做好水利基本建设和水文统计工作,做好水利设施项目投资信息摸排及资料申报工作。 6、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一体化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
6 |
林业局 |
1、季末25号前报送育种育苗、造林、幼林成林抚育等林业生产情况,林产品采集产量; 2、季末25号前报送林产品采集产量;
3、根据生产季度上报全县竹木采运量数据,根据生产季节报送山核桃及油茶籽等产品产量; 5、 协助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完整提供全县林地确权详细资料,林场、林业服务业单位名单。 |
7 |
文旅局 |
1、每月7号前向县统计局上报上月全县旅游人次及旅游综合收入指标; 2、全面掌握全县旅游相关行业(如:星级景点、旅行社、农家乐等)情况、提供全面的相关行业信息; 3、做好涉旅企业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为普查、专项调查提供原始材料; 4、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5、协助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反映有关涉嫌统计违法案件信息及相关材料,协助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
8 |
税务局 |
1、做好税收统计工作; 2、加强对企业税收和账务管理,督促企业建立会计制度,确保统计报表数出有据; 3、收集并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当年新开业、并且预计营业收入当年能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名单,整理报送各行业、企业税收及投资项目信息; 4、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5、协助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反映有关涉嫌统计违法案件信息及相关材料,协助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
9 |
公安局 |
做好人口和机动车辆等相关统计工作;做好本部门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做好相关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监测工作,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10 |
交运局 |
做好公路运输周转量统计工作;做好交通项目调查和全县道路运输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调查;做好部门管辖服务业企业申报工作及现有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监测工作,做好交通运输项目投资信息摸排及资料申报工作。 |
11 |
人社局 |
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一体化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
12 |
医保局 |
做好医疗保险数据的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13 |
教体局 |
做好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做好教育行业一套表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14 |
生态环境分局 |
做好环境保护等统计工作;协调组织生态文明评价工作,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15 |
民政局 |
做好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定时向统计部门提供基本单位新增、变更和注销的行政登记资料,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16 |
供电公司 |
做好电力统计工作;实施工业用电一企一表制度,为用电量统计夯实基础。按月向统计部门提供全社会用电量(分行业)、工业用电量(规上工业分企业),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17 |
人民银行 |
做好金融业统计工作;协助统计部门做好银行业法人单位统计调查,牵头抓好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统计,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18 |
卫健委 |
做好卫生事业统计工作,协助统计部门做好卫生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19 |
市场监管局 |
定时向统计部门提供基本单位新增、变更和注销的行政登记资料及全县专利申请情况;加快通过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相关部门基本单位信息的共享,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20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做好耕地资源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21 |
邮政、电信等公司 |
负责邮政电信业快递服务业的发展和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本行业投资项目信息。 |
22 |
招商合作中心 |
每月定时向统计部门报送亿元以上省外到位资金情况;及时报送招商引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 |
23 |
其他部门 |
完成部门业务统计工作。 |
附件2
镇(经开区管委会)统计工作职责
序号 |
镇(经开区管委会)首席统计员职责 |
1 |
负责本辖区内农业、工业、能源、劳动工资、商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农村住户调查、名录库等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处理、分析、并按时上报县统计局,负责本区域内“五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工作,依法行使政府综合统计调查职能,及时参加各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分析研判会。 |
2 |
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为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
3 |
建立健全本地区统计台帐管理制度和统计资料评估审核制度,切实搞好统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专册整理,专柜保管。 |
4 |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承担起辖区内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地方性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
附件3
企业统计工作职责
序号 |
工 作 职 责 |
|
1 |
接受统计任务 |
按时参加统计及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领取统计资料,接受统计调查任务,明确统计各项报表的上报时间,充分理解和掌握报表填报方法、统计指标口径及填报应注意的事项。 |
2 |
建立统计台账 |
(1)工业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及时收集真实可信的统计原始记录如工业用电量发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凭证、会计明细账及总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每月做好工业总产值及销售产值计算台账(包括产量、销量、销售价格、入库和出库)。 |
(2)批零企业根据每月的商品销售明细表,分别计算出所经营的各类商品含税销售额,并根据商品主要用途划分出含税零售额;根据入库单、出库单的明细账,盘点出月末含税期末商品库存额,填写商品销售统计台账、财务状况台账及劳动工资台账。 |
||
(3)住餐企业根据每日经营情况按月填写餐费收入、客房收入、商品销售额和其他收入的数据,填写营业情况台账、 财务状况台账及劳动工资台账。 |
||
3 |
填写上报统计报表 |
根据统计台账填写统计报表,企业填报的报表种类有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根据每年统计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统计好的相关报表数据进行网上直报,保证数据上报完整,审核通过。 |
4 |
审核评估数据 |
(1)在上报过程中,对于报表审核有问题的指标,反复确认并查找原因,发现数据填报有误的及时修正;确认无误的,按照审核系统要求填写详细原因说明。对于不理解的审核错误,及时联系县级统计局专业人员咨询。 |
(2)掌握关联指标的匹配性,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和评估检查制度,切实把控上报的源头数据质量。 |
||
(3)杜绝随意修改数据。绝不允许出现上报数据反复修改和疑似恶意修改情况。确保一套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一致。 |
||
(4)报表上报后,统计人员应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的审核查询,做到及时回复。 |
||
5 |
统计资料归档 |
(1)企业内部提供的各种基础资料(原始记录),按日期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
(2)统计台账内容填写完整、正确,无涂改、无铅笔填写现象,装订成册,确保整洁、干净,无褶皱,不缺页,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
||
(3)统计资料保存要求档案化管理,按照年度分别整理档案标签和卷内目录,资料要装入档案盒、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
||
(4)建立完善的统计档案交接制度,在统计人员变更、流动时做好交接工作,防止统计资料遗失。 |
||
6 |
接受统计检查、查询或回访 |
统计人员应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的审核查询、执法检查和调研回访,并做到及时回复。 |
附件4
镇住户调查统计人员职责
1 |
熟练掌握国家统计局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操作规程以及各种报表的调查范围、指标解释、编码方法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程序等。 |
2 |
能够完成住户调查资料收集、审核、编码、整理、录入等工作,能够完成专业调查数据的评估和撰写专业调查进度分析。 |
3 |
能够及时发现本地区住户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解决问题,做好调查户的稳定工作,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县统计局反映。 |
4 |
执行逐月入户制度。调查员要了解和掌握每一户基本情况,逐月开展调查户的入户核查工作,耐心辅导调查户记账,核实有关调查数据,协助辅助调查员完成一次性入户问卷调查,并能够解决核查中发现的住户调查技术问题。 |
5 |
在每月初收取调查户账本时严格审查日记账和一次性调查表,及时发现可能的漏记、错记、混记现象,确需修改账本数据时,应请调查户对改正之处进行确认,由调查员签字或简要说明。 |
6 |
对汇总数据进行必要的评估,对奇异值等要分析原因,并对县统计局查询及时回复。 |
7 |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上报各类调查数据资料。 |
8 |
及时整理归档住户调查资料 |
附件5
村级住户辅助调查员职责
1 |
了解住户调查方案,熟练掌握记账方法和辅导调查户记账的技能。掌握调查户所在社区、村的基本情况。 |
2 |
完整性审核。对于住户调查表格的账页封面、收支及实物内容应填写完整。 |
3 |
及时性审核。对记账日期进行审核,发现记账日期间隔过长,要及时询问记账户,防止出现漏记现象。 |
4 |
准确性审核。审核摘要是否准确,是否有混记、摘要不清、数量单位错误等。对一次性大笔支出情况要重点审核。如分期付款购物不应一次性记入。 |
5 |
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及时向调查户传达记账工作的有关要求,向县统计局反映调查户记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记账和调查工作的质量。 |
6 |
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县统计局的规定,对调查户的记账内容和其他调查资料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个人和单位提供调查户账册和报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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