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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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009-0004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财农【2020】18号
生成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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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财农【2020】18号
生成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09-17
关于印发《旌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18:31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一、绩效目标设定

(一)设定程序

扶贫资金申请单位在申报扶贫项目时,编报绩效目标,测算扶贫项目资金需求,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的扶贫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论证审核,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科学、准确、合理。

(二)设定要求

1.指向明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申请单位的工作职责、脱贫攻坚任务紧密相关,清晰反映项目的核心产出和效果,力求精简准确、重点突出。

2.实化量化。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尽量进行定量描述,量化数据应易于获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描述,但要具有可衡量性。

3.合理可行。绩效目标应符合客观实际,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对比,能够在期限内如期实现;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应具有可行性,对完成任务目标具有约束力,不宜过高或过低。

4.聚焦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体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程度,准确反映带动贫困人口数和贫困人口收入增加情况等。

二、绩效目标审核

(一)审核程序

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扶贫局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脱贫攻坚规划,组织对扶贫资金申请单位编报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二)审核要求

1.合规性审核。包括扶贫项目是否符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范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范围依照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完整性审核。一是规范完整性,重点审核绩效目标填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详实,是否无缺项、错项;二是明确清晰性,重点审核绩效目标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情况,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了充分、恰当的描述。

3.相关性审核。一是目标相关性,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部门(单位)职能以及县级脱贫攻坚计划是否密切相关;二是指标科学性,重点审核绩效指标是否全面、充分、细化、量化,难以量化的,定性描述是否充分、具体,是否选取了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具体指标值。

4.适当性审核。一是绩效合理性,重点审核预期绩效是否显著,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二是资金匹配性,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量、使用方向等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5.可行性审核。一是实现可能性,重点关注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实现的可能性是否充分;二是条件充分性,重点关注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和条件是否充分,内部控制是否规范,风险防控是否准确到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三)审核结果

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审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为“通过”;85分以下的为“不通过”。审核结果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三、绩效运行监控

(一)程序及要求

预算执行中,扶贫资金申请单位应实时对本年度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跟踪监控,重点对项目预算和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应对重点项目或重点区域资金进行监控。

(二)监控结果

扶贫资金申请单位应及时将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报送县扶贫局和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财政局要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对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要求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及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县财政局应当及时收回或暂缓拨付财政资金。

四、绩效评价

(一)绩效自评

1.程序及要求。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后,资金申请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应完成对本年度所有实施的项目绩效自评(对跨年度的重大扶贫项目,要开展阶段性评价,实现全周期跟踪绩效评价),并且对自评结果负主体责任。

2.自评抽查。在扶贫资金申请单位全面绩效自评基础上,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扶贫局、县审计局,对资金申请单位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项目数量覆盖面不低于10%。抽查主要围绕绩效自评结果真实性、全面性、合理性等方面开展,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至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并督促整改。

(二)绩效评价

县扶贫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实际需要,每年选择重点扶贫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可采取委托第三方形式),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每年绩效评价时,要抽取部分以前年度扶贫项目,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价,重点关注扶贫项目资金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持续效益。其中,经营性扶贫项目重点评价其带贫减贫、收益分配、保值增值和风险管控等;公益性扶贫项目重点评价其带动效应和运营管护情况等。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结果应用

1.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应将绩效自评抽查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等及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脱贫攻坚决策和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2.绩效自评抽查结果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预算资金申请单位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结果公开

扶贫资金申请单位要将绩效自评结果依法予以公开。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安排专人负责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稳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

扶贫资金申请单位负责编报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扶贫项目跟踪监控,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结果,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监控和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县扶贫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选择重点扶贫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可采取委托第三方形式),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

3.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4.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旌德县财政局             旌德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