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地表水省控水质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占100%,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100%。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源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其中优级189天),比上年提高8.5个百分点。全县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1.4%。
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2人,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火灾起数 14 起,死亡 0 人,受伤 0 人,直接财产损失 115132 元,过火面积 245.8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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