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地表水省控水质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占100%,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源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1%(其中优级136天),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全县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升高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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