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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19 08:21 来源:旌德县人社局 作者:汪闾英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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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防范和杜绝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旌德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切实把老百姓的“养老钱”收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至10月底,共发放2.76万人养老金3392.72万元。现开展全县城乡居保工程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规范认证方式,推进工作开展。根据认证原则,采取上门、电话、微信视频、QQ视频等方式进行,严格禁止采取集中方式进行认证。对未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补办认证手续,重新审查合格后予以续发相关待遇。对经核查已死亡或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且对多领、冒领养老金的依法进行追缴。

二是收集各类信息 ,相互进行比对。加强县、乡(镇)、村(社区)各等级各部门信息收集,精确核查比对。将城乡居民系统中领取养老金人员名单逐一与其他部门的职保领取名单、死亡注销名单进行精确比对,将比对出的人员确认后按照程序上报注销。采取全面摸排方式,定期筛除职保和居保双重享受待遇账户,逐一确认,排查出虚报、瞒报、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谨防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加大对保险人员的认证力度,加强对疑似死亡冒领、重复领取人员的核查,坚持做到“不多发、不漏发、不错发”,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的维护参保人的利益及国家的资金安全。

三是注重沟通服务 ,健全监督落实。明确工作主体,牢记认证职责。采取进村入户、悬挂条幅、张贴公告等措施,重点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做到“讲得通、问的通、说得通”,三通政策。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基金经办管理,自觉执行各项基金法律法规。认证结束后在公开栏主动公示,及时将认证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工作进展告知给大家,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剖析全国各地发生的城乡居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典型案件,严防特例,自觉执行各项基金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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