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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四项措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1 21:01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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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程度减少我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人群流动、聚集造成病情感染的风险,县医疗保障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服务管理。

一是对异地就诊的参保职工、城乡居民报备后,尽可能实行即时结算。无法实现即时结算的,2019年开具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生育、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政策的医疗发票,参保人员可在疫情有效控制(以国家公布时限为准)之后,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是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且符合长期处方制度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医师,对参保患者门诊慢性病一次处方药量在年度报销额范围内延长至3个月。

三是对确需异地转诊就诊患者,及时报告异地就诊具体情况,无需前往医保中心办理书面转诊,按要求实现电话报备转诊。鼓励广大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利用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咨询相关医保政策及业务办理情况。

四是对于确需前往窗口办理业务的(比如生育保险),认真按规范做好“一站式”服务,做到“只跑一次”。同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宣传及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的产生。肺炎疫情结束(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之后3个月,相关业务按原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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