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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旌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兜底“351”及“180”民生工程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16:01 来源:旌德县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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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文件要求,我局对照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351”及“180”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现自评如下。

一、项目立项

县政府下发《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旌政[2019]53号),县医保局制定《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健康脱贫兜底“351”及“180”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旌医保[2019]62号)附件包含4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任务数与年度预算投资补贴额相匹配。

二、资金落实

(一)资金到位及时。2019年6月,县财政局制发《关于2019年民生工程资金安排情况的通知》(财预[2019]50号),及时下达民生工程资金预算安排。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基金总额9256.22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751.8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6504.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902.62万元,省财政1951.31万元,县财政650.4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约每人每年65元,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3)城乡医疗救助。2019年县财政安排预算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2.8%

4)根据省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康脱贫兜底“351”及“180”工程,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245万元,实际资金到位350万元,到位率142.8%

(二)工作经费保障有余。县财政局2019年社保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给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经费及信息系统维护费37万元,能够保障中心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项目管理

(一)政策宣传广泛。5月,制作民生工程宣传展板、印发《民生工程宣传单》30000份,结合全县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全县开展的“千名干部进万家”走访调研活动进行发放到户;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健康扶贫政策培训;7月,统一印制《旌德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问答》海报2500份,协调乡镇张贴到享受综合医疗保障的每个贫困户家庭;11月组织对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负责人的健康扶贫政策培训;12月,组织参加全县在版书镇的民生工程宣传周活动,现场发放民生工程资料,解答群众疑问。

(二)台账管理明确。按月建立报销台账,上传各类民生工程报表至省民生工程平台,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医疗机构报销异常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三)监督检查到位。4月份出台《关于印发<旌德县开展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旌医保[2019]5号),召开打击欺诈骗保新闻发布会;5月份出台了《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的通知》(旌医保[2019]11号)、《关于印发<旌德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病案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旌医保〔201915号)、《关于印发<旌德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旌医保[2019]23号);6月份出台了《关于印发<旌德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挂床”检查制度>的通知》(旌医保[2019]29号)等规范性文件,并不定期开展对“两定”机构监督检查,2019年度扣除3家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城乡居民违规基金93509元。

(四)信息系统全面。城乡居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真实,2019年城乡居民参保125084人,已全部录入系统。县内所有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及稳定病人流向的省市级医疗机构已实现系统联网。县级城乡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符合省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数据能准确上传。即时结报由医疗机构核实就诊人员身份,采取身份证调取参合信息;非即时结报由各乡镇卫生院医保经办员核实身份,采用身份证号调取参保信息;非参合人员无参合信息,确保了实际报销人员与就医人员一致。

四、财务管理

1、财务制度健全。根据有关要求,为规范城乡居民财务制度,我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台《旌德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局机关股室和县中心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2、资金使用合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文件规定。设立了城乡居民资金财政专户及城乡居民资金支出户,实行专账管理,无违规报销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基金管理规范。按规定编制了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9256.22万元,基金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五、项目产出

(一)制度整合到位。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旌德县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办[2019]47号),实现“六统一”。

(二)参保率达标。2019年城乡居民参保125084人,2018年全县统计城乡居民人口数12.5万人,参保率100.07%,超过96%的要求。

(三)就医结算及时。县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26家稳定病人流向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都实现了系统联网,即时结报。按省局统一要求,现已与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8家医疗机构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结报工作。

(四)普通门诊统筹。全面取消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与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即时结算系统开发合同,实现“一站式”结算。

(五)扶贫政策落实。与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系统开发合同,实现了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20181125-2019年11月24全县享受健康脱贫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共补偿17366人次、966.59万元,其中:“351”兜底保障报销1906人次,支出 236.15万元,其中住院850人次,总费用640.78万元,报销549.94万元,报销比例85.82%;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保报销5292人次,支出32.77万元。慢性病报销6257人次,总费用339.98万元,报销328.87万元,报销比例96.73%;医疗救助资助参保1.01万人,金额221.32万元,严格落实了省政府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六、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显著。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等4个项目实施,重大疾病实际报补比达70%以上,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贵问题,减少居民家庭因病导致贫困问题,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成效显著。

2、群众满意度高。通过电话访问、结报大厅现场访问等形式,对受益对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共调查了30位,满意度100%

通过自查,我县实施以上4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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