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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15:56 来源:旌德县卫健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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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计生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2017]49号)要求,《安徽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2018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年度报告如下:

一、    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为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和《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政办〔201429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及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旌卫计[2018]361号)《关于印发全县2018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旌卫健〔201960号)、《关于印发〈旌德县旌德县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旌卫健〔201980号)等文件,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科学合理。

(二)资金落实本年度经费足额配套,及时到位。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任务分解。县卫健委拟定《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旌卫健〔201960号),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机构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二、2019年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扶助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四权分离”制度,即由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计生特扶对象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委托金融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立体联动的格局。

三是资格确认与信息管理。严格政策口径,将该项制度的实施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主管,谁负责”。对计生特扶工作从资格确认、资金管理到资金发放整个运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防止扶助资金被贪污、截留和挪用。

四是资金管理和政策完善。5月份,县财政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本年度计生特扶金,减少了中间环节。在资金发放后,乡村两级计生干部,分别以提示卡(通知书)、电话、短信等不同形式,向受益群众告知资金划拨和打卡情况。同时,为计生特扶家庭失能老人,60周岁以上计生特扶家庭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发放护理补贴。

(五)信息管理。项目信息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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