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11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7家拥有钣金喷漆作业的维修企业。检查人员要求企业要定期更换VOCs收集处理设施活性炭和过滤棉,严禁修理垃圾乱堆乱放、污水废气直排等。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对提升改造措施不到位的、排放不达标或超范围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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