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旌德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6:39 来源: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旌阳镇西门北路21号,电话:0563-8022551,邮编:2426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旌德县科技商务工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产业发展、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将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应公开目录,全年通过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55  条,其中,政策法规类3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14条;规划计划类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类28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2条;机构领导和设置类23条;财政资金类10条;应急管理类17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类3条;行政权力类26条;政策解读类1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19条及其他栏目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条例》规定,我局及时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保障受理渠道畅通,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4年,旌德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旌德县科技商务经信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推送的信息及时强化查漏纠错、规范文本格式,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质量,全年未发生网络舆情和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除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核心发布平台以外,无其他公众号、微博及抖音等新媒体账号。2024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管理,主动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重大活动等信息。明确专人维护,不断优化平台栏目设置,确定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较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局履职尽责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根据县政府办要求,我局坚持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积极做好县政府测评监测出来的问题整改。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业务人员能力水平。

2024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简单造成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重大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形式比较单一。

(二)改进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办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同度,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度,学习先进地区的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本单位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县政府办工作要求,制定了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切实做到责任到科室、到人二是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多发布涉企和民生的内容,让社会各界都能了解政府的决策部署,监督政府的工作成效;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提便民效果。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围绕我县经济发展、企业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等情况主动回应群众疑问和助企纾困。